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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屆全國百號油畫大展|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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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屆全國百號油畫大展

徵件資訊

第十八屆全國百號油畫大展徵件
宗旨:為鼓勵大型油畫創作,達到藝術傳承、文化推廣與交流之目的,並提供藝術先進及新秀表現舞台,特辦理本展。
展覽日期:108年11月2日至12月29日
展覽地點: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 展覽室A
初審收件:108年7月1日至7月12日
參加資格: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參加規範:
1.媒材:油彩。
2.尺寸:畫幅100號為限(以人物型(F)、風景型(P)、海景型(M)三款類型為主)。
3.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(禁止使用拼板),須為參加者本人之創作。
4.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加複審,通過複審者得參加展出。
獎金:
1.第一名獎金:新臺幣25萬元整(含稅)。
2.第二名獎金:新臺幣20萬元整(含稅)。
3.第三名獎金:新臺幣15萬元整(含稅)。
(獲選前三名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,除上述獎金之外,不另支付費用。)
◎詳情請參閱徵件簡章,簡章及送件表請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網站(http://www.tcsac.gov.tw)/便民服務/表單下載,或附A4回郵信封寄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演股索取。
住址:43648 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演股
電話:04-26274568分機504 蔡小姐
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臺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